之二

2020/10/24 14:26

最近的热点是两个,在三轮药品4+7带量采购(volume-based procurement, VBP)之后高值耗材VBP终于也拉开帷幕,第一轮是冠脉药物洗脱支架,跨国公司是美敦力,雅培和波科,国内主要是微创和乐普且看三周开标情况。另外一个则是全国性的医药代表备案制度,制度是出了,但是如何执行,特别是如何在入院阶段执行代表备案信息核查制度显然没有那么容易。

八月份第三批药品VBP中出现的一些外资药企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情况,有一种说法是以这种方式表达不满。但我对这种说法不以为然,给这些外企一百个胆子也不至于用这种低能手段来表达不满。但第三批目录产品外资药企的重视程度的确应该是有所下降,特别是一些投标企业过多的品类,外资药企再如何降价也是没有希望及可能中标。据说一些外企就索性外包给咨询公司参加招标了。

如果抛开药品这种具有公共属性的产品单纯来看VBP这件事情,影响结果的因素当然主要是价格和销量。简单来讲,价格降低销量上升,如果最后总销售额持平或者上升说明降价的决策正确。如果价格降低而销量上升达不到预期最后导致总销售额下降,那也不一定说明降价决策的失败,毕竟药品销售也是强销售费用驱动的。带量采购意味着承诺的采购数量和优先使用,那么在带量采购中选地区的销售团队和销售费用就可以大幅度的降低。即使销售总额出现下降,如果净利润能够保持对企业来讲也是一件好事。除此以外还有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因素,就是产量。如果产能跟不上,贸然压低价格竞标成功很可能会因为供应量不够而必须在各省之间作出取舍最后闹出些新闻来。

VBP的目的说白了还是为了医保,VBP的政策指向也是始终服务于医保的可存续性。VBP落标所产生的损失远远不是仅仅落标那么简单。VBP要求原则上都以中选品种集采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进行结算,未中标产品在之后的一定年份过渡期后的医保支付标准按中选产品中标价计算,即最终未中标企业的产品的医保报销金额将和中标产品一致,即实质上的使得未中标产品的报销比例下降。这就是使得药企过去一致努力的将产品带入医保目录的奋斗清零了,只要是集采产品,进了医保也并非按照甲乙类目录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