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五

2022/02/13 12:39

2022年的第一个月我做了一个有点重大的决定,决定离开工作了三年半的甲方公司重新加入乙方的行列。这是我第四次加入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次加入同一个团队。我知道肯定有人会有善意或者非善意的不理解,但我确实也无法用言语和文字很清楚地表达为什么我要这样迈出这一步,就姑且当是少年有梦中年再追一次。我未来的主要工作方向还是在协助客户进行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内部调查,第三方合规管理风险和调查财务报表舞弊。如果大家有什么需求可以在即刻上pin我。

广告做完开始进入正题了。

最近制药行业最大的新闻莫过于阿斯利康在深圳的销售团队因为涉嫌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以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制度规定的病症骗取医保药物。

据传涉及的是治疗非小细胞肺癌EGFR阳性突变的三代靶向药奥希替尼(泰瑞沙),2020年医保谈判后80mg/30粒的价格由15,300元降到了5,580元。其符合医保报销要求的前提是病人癌细胞EGFR(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基因存在T790位点突变。也就是说很可能病人的癌细胞EGFR突变阴性,或者突变阳性但突变位点不是T790。

现在来看还有两个问题。首先是造假者,现在披露的信息是造假团伙已经被抓捕,但没有指出是否与正常情况中能接触到检测报告的群体有关。除了药代以外,会接触报告的主要是病人,医生,及第三方基因检测公司。其次是药究竟用去了哪里。如果病人EGFR突变阴性或者没有T790位点突变,那应该有比泰瑞沙更适合病人的治疗方式,那病人要么是被施以并非最优解的治疗,要么这些药物并非病人使用而是被倒卖了,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城镇基本医保的。

如果是医生根据病人实际情况而采用并非临床指南上所推荐的治疗方案,那也不是不可以,这就牵涉到超适应症治疗的问题。而超适应症用药又牵涉到药企的超适应症推广。随着基本医保目录中药物的集中采购和价格谈判的范围越来越大,企业在考虑将药物及其适应症纳入医保目录的优劣的分析就越发复杂了。经过商业分析最后企业决定不纳入医保的适应者则病人在这方面的用药就无法用医保报销,那必然也会有一些新的问题出现。